醴陵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总体水平迈向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基层政务公开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及成效,做好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不断提高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质量,围绕“发展六仗”“助企纾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等领域进行了全方位公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开。2023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636条,其中:工作动态1330条、基层动态1027条、行政处罚714条、行政许可346条、时政要闻64条、通知公告130条、政策解读7条、规范性文件7件;编制政府公报11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方便申请人为核心,发布多形式的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全年,我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进行回复52件,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对市政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办事服务信息,实行集中统一公开,加强动态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各部门落实责任。集中公布市本级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清单。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等保密审查规定,凡在政府信息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经审查和批准,否则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持续开展。对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监查清理和备案工作,存在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改,不合格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做好政府公报公开发布,推进政策传播力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健全完善市政府网站,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精准梳理公开目录。加强日常指导和流程监督,确保公开程序依法合规,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显著提升。确保网站栏目内容准确、发布规范、更新及时。在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切实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着力打造“标准+特色+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助力便捷办事、高效办事、廉洁办事,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监督保障。一是落实工作要点,围绕《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导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依托市级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平台,实时监测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强化督促检查,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但距离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机构力量薄弱。目前,全市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多,工作力量不足,造成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都有待加强。三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有关政策解读、决策制定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市将继续深入贯彻《条例》,认真落实国、省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坚持不断创新,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提升公开质量与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一是做好全市政务公开各项推进、监督、指导、考核等工作。二是做好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和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业务水平,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