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现将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国务院、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提高住建领域行政效能,推进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市住建领域科学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醴陵市行政机关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规定》(试行),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一事一审”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2023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2条,其中日常信息6条、重大项目2条、工程质量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个,主要涉及工程施工和商品房销售,均已完成公开;受理行政复议2起、行政诉讼各2起,均为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案件,全部胜诉;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14个,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证核发10个、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3个、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9个、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28个、商品房预售许可26个、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38个。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提高了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配合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完成相关工作。同时,充分运用住建局信息公开平台、市政府办“专题专栏”版块,规范推进“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危旧房改造”、“市政服务”四个领域的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和充实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严格按照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安排专职人员加强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安全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发布政策、堵塞漏洞,确保运行安全稳定、信息发布规范准确;二是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政务公开条例,不断提高员工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时效性和保密性的监督检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以下两方面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二是加强对信息化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保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