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醴陵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平台建设,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以醴陵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为依托,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下属单位、股室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准确。2023年在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5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15条,征地拆迁类18条,通知公告类99条,规划计划类57条,政策法规类27条,执法监察类58条,办事指南类40条,要闻转载27条,统计数据类20条,其他栏目96条。在“醴陵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76篇,总点击量63433次。在湖南不动产网站发布信息2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答疑”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和受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接收上年度结转事项4件。2023年共收到信息公开事项49件,其中自然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件,商业企业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2023年度共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并进行回复51件,结转到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其中已进行回复的予以公开17件、部分公开2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7件、其他处理2件。稳妥处理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化解各种矛盾纠纷。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醴陵市自然资源局被申请行政复议4件(维持3起,撤回复议1起)、提起行政诉讼2件(撤回起诉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建立了严格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包含“有分管领导、有承办单位、有承办人员、有操作流程、做到一事一审”五项内容。每次信息公开前必须经过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特别重大的由局主要负责人把关,坚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做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手续完备,信息发布登记记录完整,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门户网站。定期开展网络安全自查,排查网络安全隐患;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做到栏目应有尽有,内容更新及时。二是微信公众号。明确专人更新维护,定期对“醴陵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进行安全保密、内容更新等全方位检查,确保管理规范、更新及时、内容准确。三是电子显示屏。在局机关一楼大厅设置电子触摸屏,整合了公示公告、办事指引、阳光栏、宣传栏等功能,及时做好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的宣传和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相关股室配合。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内容,明确了各下属单位、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具体职责,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人员紧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程,需要部门投入大量人力才能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量的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较大压力。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统一思想,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和培训。加强对全体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促进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立建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醴陵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