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字体:[ ]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开展。本报告内容涵盖醴陵市水利局2023年1月1 日至 12月 31日期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 ,请与醴陵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醴陵市渌江产业发展中心A栋6楼 邮编:412200, 电话:0731—23232958)。现将今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围绕当前全市水利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认真做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信息公开准时、透明、完整。我局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网站以及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宣传,今年,在我市门户网站、株洲市水利局官网发布信息54条,在政务新媒体“醴陵河长制”公众号公开信息168条,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格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建立工作台账,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农村安全饮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河湖治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股室,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今年,共收集和办理本级人大代表建议1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市长热线共受理群众来电114次,办结率98.6%,满意率92.7%;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81件,其中:水土保持方案审批85件,取水许可审批84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7件,行政处罚案件5件,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发布,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保密要求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平台发布规定,安排专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提高网站建设整体水平。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努力收集和筛选各乡镇的水利工作亮点、经验做法,积极在公众号上进行发布推介,在平台显著位置发布政民互动链接和窗口,为公众提供便捷信息反馈和查询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坚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尤其是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谁分管、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和“信息员初审-分管领导复核”两级制度,确保了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零差错、零事故,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