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醴陵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方面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醴陵市商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情况,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严格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有序。

(一)主动公开。2023年,醴陵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根据工作职能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方位、多角度、高频次为群众提供所需信息。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条,其中,专题信息11条,工作动态6条,通知公告2条,及时更新领导信息、机构信息、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 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坚持“及时、准确、便捷、通畅”的原则,确保可公开的信息第一时间向公众公布,对现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公布的所有规范性文件逐个进行检查,确保每个规范性文件完整包括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全文及有效性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五)监督保障。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分析政务公开形势,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程序、方式与时限,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评价指标,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发布的信息内容真实、资料准确。把政务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努力在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和促进商务工作发展方面提升服务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高度重视和各股室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仍存在不足,主要是内容更新不及时、内容审核不严格、宣传力度欠佳等方面上亟需整改。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上,进一步梳理我局产生的各类政务信息,及时更新,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在内容审核上,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杜绝出现表述错误、泄露国家机密等内容,进一步提高认识和工作自觉性。坚持以服务群众为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的问题,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