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不断夯实公开载体,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发展轨道不断迈进。现公布醴陵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醴陵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紧紧围绕国家和省、株洲市、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条例》相关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任免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全年发布网站信息61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通知公告17条、机构职能4条、政策文件4条、规划计划1条、财政资金2条、人事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指南、年报)3条。对我局三项重点工作:党务工作、陶瓷产业及企业帮扶专项行动进行专题公示4条)。同时,还就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及中心工作,通过融媒体、醴陵市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科技创新攻坚仗专项、三大支撑八项重点等2大类6个项目信息,及时发布新出台的政策、法规及公务活动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托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门户网站推进网上依申请公开,在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专栏,公众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电子版依申请公开申请表。2023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我局设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局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维护工作,制定发布工作规划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完善各项制度,一是是按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工作;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经局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段完善。

(四)平台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完善内部审核流转机制,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网站日常巡检及网络安全应对、上网信息复查、网站值班等管理制度,明确了网站管理与维护的岗位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我局将在今后予以加强:

一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实施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各种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加大公开力度  积极向政府信息公开先进部门学习,结合我局实际情况,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坚持把主动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积极拓展公开方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更新栏目内容,合理布局网站页面,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按照《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考核,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定期有通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