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字体:[ ]


本报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醴陵市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醴陵市统计局联系(地址:醴陵市来龙门街道刘家巷13号;邮编:412200;联系电话:0731-232208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央加快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等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渠道作用,有力推动了统计公开透明,为社会公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90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41条、通知公告1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3条、统计数据12条、数据解读11条、财政信息9条、人事信息2条、领导之窗6条、机构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市统计局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不断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使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二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多项政务公开基本工作制度。对公开的信息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审查、分管领导审核后再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及保密规范,做到发布内容准确无误。三是及时、准确公开统计工作信息。明确信息报送数量和时限,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畅通服务渠道,不断充实完善醴陵市统计局网站栏目内容,定期做好网站平台的维护、更新,搭建公众互动平台,及时回应公众咨询。充分利用“醴陵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实时更新部门动态,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数据解读和统计法治宣传。主动与电视台等媒体合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发布模式。

(五)监督保障

市统计局2023年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日常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办公室、综合核算股、计算站负责,相关业务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公开时效等方面的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等问题。

2024年,我局将按照要求,一如既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发挥统计部门优势,加大统计分析、专题研究力度,充实信息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关注民生,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做好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