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现将我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按照“公开、公平、便民”的原则,我局持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202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产品质量信息5条、市场主体倍增信息9条、工作动态信息20条、食品药品安全方面信息110条、行政处罚决定书371份,在“醴陵市场监管”政务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177条,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局收到2件依申请公开,其中1件已在醴陵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1件因其申请内容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故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举措,由承办人认真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逐级申报审批,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组织协调,业务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把关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行政裁决书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将每次抽查结果在协同监管平台公示。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分别通过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并上传至“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同监管平台,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率达100%。
(五)监督保障。严格“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自觉接受各界对我局工作的监督,确保公开内容规范、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尽管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但在信息公开更新频率、创新力度及互动性上仍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紧扣短板弱项,持续发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力度,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坚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三是健全更新维护、考核评估、公开审查等制度,定期维护公开平台,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