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浦口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浦口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乡镇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 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 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等。同时,积极转发上级相关政策解读情况,并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
(四)监督保障情况。我镇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足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不足,我镇将在进一步总结前阶段工作基础上,认真分析,不断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效率。
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1、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大宣传工作,认真梳理我镇所掌握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2、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六、其他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