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石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发布《株洲市醴陵市石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廉政、勤政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内容进行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全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61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1条,关系社会民生的公告42条,财政预算、决算8条。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度我镇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5件,其中予以公开为5件,部分公开0件,申请人主动撤销为0件,0件尚在办理中。均为自然人的网络申请件。在答复每件依申请公开时能够认真贯彻三个“必须”,按规定按时完成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成立领导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职责,监督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在工作中,强化工作机制,形成由点到面,责任到人,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信息保密管理。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每月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问题整改工作。三是严格信息公开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和文字关,对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坚决杜绝信息内容中存在严重表述错误而引发负面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对外发布。同时,我镇还通过公开栏、宣传横幅、电子屏、微信等媒介,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共通过“灵秀石亭”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75条,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消息121条,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情况。安排专职工作人员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实现常态长效。积极配合不定期巡检网站、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工作,认真对照测评进行问题查摆和整改。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深化监督考核,把政务公开纳入村(社区)年度目标考核。2023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无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石亭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成效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业务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提供的信息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相对单一,所公开的信息涉及日常业务比较多,对于群众更为关心的政策类信息公开不够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举措进行整改提升。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和培训指导,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提升整体业务水平。畅通基层政务公开渠道,拓宽公开渠道,充实公开内容,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体验,确保群众诉求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石亭镇2023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