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沈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株洲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编制。全文由六部分组成,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沈潭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乡镇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对于涉及群众利益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镇共收到依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依申请公开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申请公开0件。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着重解读好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落实措施、工作进展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等。同时,积极转发上级相关政策解读情况,并认真落实做好回应关切的相关规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沈潭镇主要通过株洲市政府网站内容管理云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操作,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原则,严格按照“专干—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保密性,对信息稿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符合正确意识形态方向;同时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点,为群众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打印等服务;并且提高政务新媒体运营人员专业能力,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镇积极主动地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及时对信息更新不及时、处理申请不规范、群众反映不满意的现象进行整改,强化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等违反公开条例的行为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3年,我镇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离上级要求及群众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信息撰写质量有待提高;三是面对社会的宣传力度不够强。

2023年,我镇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二是落实相关人员做好重要信息的收集汇总、分类整理和上网上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检查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发布的各类信息准确无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达到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式,扩大政务信息公开覆盖面。

六、其他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醴陵市沈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