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明月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2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公布明月镇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明月镇党政办联系(电话:0731-2340833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醴陵市明月镇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市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强化公开意识、突出公开重点,进一步加强新媒体建设,推进全镇重点领域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有效提升了政府形象,现对2023年度明月镇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报告。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明月镇及时更新完善相关信息。我镇及时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更新基层政务动态,确保更新及时,信息准确。同时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在公开时限内公开政府文件和相关信息。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在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基层动态信息共7篇。此外,我镇也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调整充实工作力量,由4名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确保了全镇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明月镇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的申请。明月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制,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了及时主动公开,化解群众疑惑。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株洲市政府对于信息公开的三大原则。一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二是“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三是“公平、公正、合法、便民”的原则;对政府信息做到了凡是能公开的,都依法主动公开,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及监督权。对于应当公开的信息严格坚持审查机制,由各办公室专干进行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分管领导终审,最后汇报镇党委、政府,经党委、政府审批通过后向公共公开,有效地保障公开的信息的公平、公正、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府公告栏及各村信息公开栏设施。镇政府设有多处政务公开公告栏,提供办事指引和工作动态信息;各村、社区便民服务也均在显目处设置工作信息公告栏。充分利用好传统阵地,向群众传达公开信息。二是不断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采用微信群转发,村村通广播等各种形式向群众公开政府信息,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感。三是开设微信视频号,对我镇工作动态、最新政策等信息进行及时宣传,目前视频总播放量已达20万次,单视频播放量最高达10万次,对我镇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一是以纪律为抓手,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严把公开内容关,公示前重点检查错别字、涉密和敏感信息,公示后定期检查发布内容。二是加强培训,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培训会议,及时传达培训重点,同时定期在单位内部开展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办室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质量不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仍需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加强政务信息内容公开,强化全镇人员政务公开意识,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将业务培训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学习其他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经验,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常态化开展指导培训,持续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