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字体:[ ]

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特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涵盖了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期间,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大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规定。紧密围绕大局,积极服务大局,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并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不断努力地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优质、便捷的住房保障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责任,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报刊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了本部门工作信息。这些信息涵盖了本单位的工作动态、年度财政预算以及“三公”经费等重要信息,旨在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此外,本单位还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网帖留言17条,回复率达100%。这充分展示了本单位对公众关切的积极回应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履行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本单位承办的3件建议和提案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并给予答复,展示了本单位在办理建议和提案方面的效率和质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单位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单位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坚决贯彻执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为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推进,我单位坚持“领导班子总体协调—办公室牵头—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的三级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了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的有效落实,并依法依规地开展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单位高度重视平台建设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政务公共平台发布工作,及时发布更新政务信息。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的监管责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了严密的监督保障制度,始终致力于强化组织保障和队伍建设,以形成层层监督、级级压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格局。在信息公开过程中,办公室承担着统一上网公开的重要任务,而相关股室则负责对公开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关。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距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如信息公开不及时;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单位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知晓度还不够高等。

因此,在2024年的工作中,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的公开,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培训学习,对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具体业务承办人员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规范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