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醴陵市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01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公布共青团醴陵市委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共青团醴陵市委在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上,不断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充分保证公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始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尽最大限度地把政策、法规、新闻动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公布。按照《条例》和《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共青团醴陵市委未收到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及时主动的上传动态信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开展了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活动,提升了网络安全工作技能以及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作战能力,切实提升系统应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置能力。

(五)监督保障方面

结合相关要求,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督促整改。围绕2023年工作要点,定期开展检查,及时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不足之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不断增加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

2.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青年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3.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