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机关事务服务重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机关事务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政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中心向醴陵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提供信息18条,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3条,部门信息15条。内容涵盖部门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法治政府建设、考察调研、基层党建、公共机构节能、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等内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中心未收到和处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中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规范版面编排,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认真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及已公开内容的更新,全面落实保密纪律,确保涉密、敏感信息不上网,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做到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及时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中心积极主动做好涉及机关事务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按照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务信息的分管领导、负责股室和人员,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切实保证信息质量和安全。制定信息工作分解方案,明确各股室每月报送信息的数量任务,定期对信息完成情况进行通报,营造比学赶超氛围,进一步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作关于党政机关垃圾分类、绿色办公公益宣传片,提供给各单位下载播放;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市民中心打造垃圾分类宣教中心,大力宣传垃圾分类、节能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将此项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进行考核。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及时通报和追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确保公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中心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离公众需求和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泛、公开力度不够、公开信息量不够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2024年,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公开、透明、快捷、便民”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社会和谐。一是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努力改进工作,强化措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切实增强做好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严肃纪律,完善制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促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三是广泛听取服务对象、人民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群众关心度高、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和主攻方向,狠抓落实;四是大力畅通公开渠道,服务群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醴陵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