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勇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五里墩村106国道旁
0731-23233600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株洲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落实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全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根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市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有关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一般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信息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监督管理。负责食盐专营管理和食盐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九)负责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检查。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本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配合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推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产品标准网上自我声明工作;指导标准的制定,监督标准的实施,推行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五)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能耗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照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落实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协调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七)负责知识产权工作。落实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的管理,开展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指导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规范知识产权交易和无形资产评估,促进知识产权转
移转化。
(十八)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市场监管局内设16股室,下设2个二级机构(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所),12个监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