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平
醴陵市仙岳山街道五里墩村
0731-23059312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一)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协调和综合工作,对全市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建议,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提出我市农村经济发展和乡村产业发展的规划建议,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兽药、兽用医疗器械及饲料添加剂、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拟订我市农业发展的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涉农的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制度措施的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承担和指导农业综合行政执法。
(四)负责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五)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核准规划和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措施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六)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措施、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措施的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措施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组织协调和监管“菜篮子”工程。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七)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按规定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贯彻执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工作考核;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八)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菌菌种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负责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加强农机安全监理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安全监理,组织实施农机惠农政策。
(九)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动植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一)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采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二)拟订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内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农民教育培训,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四)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制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
(十五)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业生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
(十六)参与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13个行政股室,核定机关行政编制2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农业行政执法局专职副局长1名、总农艺师1名。
2、市农业农村局所属事业单位13个(不含畜牧业、农机业),其中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正股级事业单位11个。核定事业编制17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