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少仁
醴陵市江源路16号
0731-23283930
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 14:30-18:00 冬季8:30-12:00 14:00-17:30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拟订和执行全市财政措施、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乡镇(街道)政府间以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负责拟订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制度和办法;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三)负责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工作;负责编制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工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和预算调整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预算改革,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
(四)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票据和彩票等管理工作。
(五)组织制定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管理工作,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全市财政统发工资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税收调整政策,反馈政策执行情况,提出调整建议;研究拟订市管理权限内有关税收措施及税收措施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运行;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八)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收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九)负责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措施;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市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政府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十二)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三)负责全市内销鞭炮烟花、矿产资源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十四)负责指导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工作。
(十五)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醴陵市财政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机关文电、信息统计、档案、保密、计生、信访、综治、维稳、会务、提案议案工作;承担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保障、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年度财务计划;承担机关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
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日常党务工作;组织、协调局机关结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干部职工考核、表彰工作;制定全市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综合规划股
承担房产局、移民局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参与或承担行政单位津贴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建设及管理;参与政府性奖励管理有关工作;会同非税收入征管等部门提出非税收入缓、减、免建议,并参与有关审批工作;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和移民资金分配使用及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措施和改革方案的建议。
(四)法规股
组织贯彻实施国家财税法规,承担财政法制宣传工作;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等配套税政措施方案和建议;联系、处理和协调与税务部门的税政业务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理、处罚和决定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市级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五)预算股
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收支 预算;承担管理预算指标和统筹安排非税支出的工作;承担预算 调整和年终决算的结算、补助工作;承担向市人民政府、市人民 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联络工作;指导镇(街道、 示范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承担预算公开的组织协调工作;承 担市级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联络协调工作。
(六)国库股
承担财政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编制全市财政收支旬报、月报,分析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对策建议;承担国库集中收付、预算执行等国库管理改革工作;承担集中管理财政性资金账户和统一办理财政性资金收付业务工作;承担审批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开户、销户、年检的工作;承担本级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本级财政专户出纳工作;往来资金的管理及清理回收工作;承担全市纳入工资统发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全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财源建设资金归口管理工作;协调各金融机构,确保资金收付安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行政政法股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市直部门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公务支出标准;承担出差和会议定点饭店采购及日常管理事务;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八)文化教育股
承担文化、教育、档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文化、教育、档案、广播电视等部门事业经费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文教事业改革与发展措施的建议;会同文教口主管部门拟订支持文教事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做好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文教口主管部门财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九)经济建设股
掌握各归口预算单位主体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归口预算单位行业发展财政政策工作;指导归口预算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归口预算单位上报的预算安排建议;审核提出归口预算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股审定部门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分析并督促归口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协助绩效部门对重点专项资金开展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核归口预算单位的年度决算;参与编制市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算,参与研究制订政府投资建设的有关政策;负责中央投资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管理;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粮油专项储备、粮(油)大县奖励等政策性补贴支出,参与研究制订上述有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消防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新能源发展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政府投资(补助)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订上述有关资金管理制度(办法);参与研究拟订“两型社会”建设有关财政政策等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农财股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拟订有关财政支农和财政扶贫措施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农口救灾资金和市直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事业费;参与研究防灾、救灾资金财政措施,拟订有关涉农防灾、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
(十一)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计生等方面的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拟订相关财政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分配和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支出;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社保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提出建议;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编制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企业外经股
承担经济科技信息化、商务旅游和粮食、安全生产、市场服务中心、烟花鞭炮管理、工商市场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预决算有关工作,负责拟订相关财政措施;承担管理旅游、服务业、外经贸发展、工商管理及执法办案等专项资金的工作并拟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参与研究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措施,负责提出市财政支持有关产业发展的建议;管理有关专项资金;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承担重点税源企业的财企联系和服务工作;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赠)款项目的管理制度及办法,承担贷(赠)款的具体管理工作。
(十三)绩效管理股
拟订全市预算绩效管理措施、制度、办法,组织制定全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承担全市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市直预算部门财政支出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承担审核和批复市直部门的预算绩效目标;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对有问题的资金支出提出整改意见及对下年度全市预算编制提出建议。
(十四)信息管理股
负责制订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分年度的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的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财政信息化建设核心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维护;负责全市财政网络的整体规划与安全设计等工作,确保全市财政数据的安全;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计算机与网络等硬件设备及计算机操作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等软件平台的选型,承担网络系统建设技术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各股室(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包括计算机、服务器、打印机、计算机耗材、通用软件、电子屏、音响等)的配置、购买和维护工作;承担财政局机关干部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培训;负责建设财政局到镇、街、各预算单位的全市财政系统广域网,建立网络安全管理机制,制定网络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全市财政系统应用软件开发的规划与规范,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建立财政业务应用系统;承担财政系统应用软件的二次开发、技术评审和推广应用以及维护等工作;负责建设和管理财政局机关局域网和市级财政业务城域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协助办公室建设和管理财政局门户网站,开发信息资源,制订办公自动化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为局领导和各股室(单位)提供财政信息技术服务;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监督股
拟订执行财政稽查的措施制度,提出加强财政管理对策的建议;承担对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承担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的工作;承担组织实施财政部门内部财政财务监督检查的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十六)会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拟订和执行全市会计管理工作的有关办法和实施细则;指导全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发布及培训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和竣工(决)结算的审核,提出评审意见;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合规性审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程序、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各项合同等合规性审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项目工程审核及索赔情况审核;负责政府投资评审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库的组建与管理;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政府采购管理股
拟订全市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政策和中长期规划;调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承担审批本市政府采购有关工作;审核本市政府采购预算;考核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管理有关工作,收集、统计、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事宜;办理其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事项。
(十九)资产管理股
拟订我市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汇总、报表等基础性管理工作,处理产权纠纷,查处国有资产流失;负责审批企业国有资产的经营形式和国有企业的设立、合并、分立、终止、拍卖;审批国有企业产权变动;组织清算和收缴被撤销、解散企业的国有资产;对投资分配和国有资产重大投入项目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投资效益进行重点跟踪监测。研究、制定国家股权收益的分配方案,并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全市公务用车的管理、监督;审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评估和财务处理问题。对国有资产的占有、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债务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
组织实施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管理本级政府性债务工作;落实上级有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政策和措施,指导单位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实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日常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单位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组织实施本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制度规定;牵头做好PPP项目签约前各项工作,协助经建股管理好进入执行阶段的PPP项目;统计上报银行等金融类机构各类统计和决算报表工作;统计上报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普惠金融发展资金报表等工作;承担全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承担全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党群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二、醴陵市财政局直属机构
1、市财政事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2、市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
3、市乡镇财政服务中心,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