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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二)研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处理建议,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对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株洲市人民政府和醴陵市人民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和醴陵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六)负责组织市人民政府部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政协委员提案。

(七)负责向株洲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重要信息和情况;负责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

(八)负责政府门户网站有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指导全市政务信息工作,负责12345市长热线电话工作。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机关行政事务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文电会议组、综合调研组、发展财经组、城镇工作组、商贸流通组、社会事业组、工业交通组、农业农村组、政法综治组、督查室(对外称市人民政府督查室)、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人事行政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