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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友学
醴陵市江源财源路116号
0731-23282097
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授权范围内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行政审批等工作;完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法统一行使执法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承担相应辖区内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污染源监测和应急监测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等工作。
办公室、综合协调股、水生态环境股、大气生态环境股、土壤与固废环境股、环境影响评价股、生态环境监测站、醴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