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
醴陵市经开区国瓷路公租房3栋4楼
0731-23209018
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全市机关事务和后勤体制改革工作,并负责拟订具体实施办法,为机关事务提供服务保障。
(二)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统一规范使用的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包括车辆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
(四)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办公用房服务股、公务用车综合服务平台、资产管理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