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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石亭镇人民政府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党政办公室

二、党建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

四、民政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

五、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六、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七、纪检监察办

八、财政所

九、党群服务中心(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十一、社会事务综合服务站(文化综合服务站)

十二、农业综合服务站

十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十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