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20
醴陵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0-10037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20-07-03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醴陵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森林公安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多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林业、公安部门的领导下,醴陵森林公安牢记"以警为荣,以林为业"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理念,忠实履行法律职责,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生态建设和林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其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二)、管辖二十一类森林刑事案件和森林治安案件,负责查处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林业行政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政秩序,保护全市生态资源安全。
(三)、强化情报信息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反映林区治安动态,针对林区治安情况,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
(四)、加强公安基础业务工作,健全群防群治组织;建立护林网络、改善林区治安和防林防范机制,推进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林区治安控制能力。
(五)、做好护林防火宣传,负责指挥扑救森林火灾、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工作。
(六)、负责对全市林木采伐、加工、运输、经营活动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七)、负责辖区猎枪弹具管理。
(八)、抓好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负责民警政治、业务培训。
(九)、承办上级森林公安部门和市公安局、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政法编制14个,工勤编制2个,实有人数16人。内设科室4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刑侦治安股、森林消防股、法制股、文秘政工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森林公安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日常工作经费、处警办公等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 2020年年初预算数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24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4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247万元,比上年减少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一般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减少;森林防火与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了2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81.89万元、津贴补贴33.76万元、奖金6.8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5.3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4.7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9.29万元、工作性专项62.24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森林防火专项9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
(2)涉林违法犯罪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涉林违法犯罪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71.5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6.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把一般商品预算列入其中。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6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5.4万元、房屋维修5万元、服务类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518.61平方米;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万元,项目支出13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5万元,主要是因为本部门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醴陵市公务接待标准细则等实施;严格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0;
无部门专项资金预算;
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