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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3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0-1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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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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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1、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代表市政府拟定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工作计划,下达征地拆迁工作任务;
2、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代表市政府管理、协调全市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工作;
3、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负责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的调查摸底、资金概算编制,牵头组织审核资金;
4、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做好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政策会审;
5、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协调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依照法定程序申请司法强拆;
6、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和补偿活动中的评估机构的选定工作;
7、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做好项目拆迁户安置房建设协调工作;
8、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做好交底验收工作;
9、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征地拆迁和房屋征收资料的整理归档;
10、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8人。内设科室5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综合股、协调股、财务股、计统股、法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1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8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6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88.16万元,比上年增加88.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2019年未安排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16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8.1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34.49万元、津贴补贴23.21万元、奖金2.8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8万元、公用经费6.71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11)。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排6.7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6.7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才开始独立核算,2019年没有预算安排。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200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8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分类)、项目支出预算、“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因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所以未填写2020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