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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3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

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醴陵市委办公室下发的醴办[2019]38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细则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八)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列入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牵头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 29人,实有人员26退休人员5局机关设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拥军优抚股、移交安置股4个行政股室;内设正股级机构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个;下设醴陵市烈士陵园管理所、醴陵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2个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的二级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醴陵市烈士陵园;

2醴陵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7.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17.2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7.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99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017.22万元,比上年增加571.49万元,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相应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17.2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625.9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92.46万元、津贴补贴56.97万元、奖金7.7万元、公用经费39.61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91.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一至四级伤残护理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我市一至四级伤残军人2020年度护理费用。

2)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维稳工作经费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我市退役军人稳定工作所需接访交通费、差旅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

3)军移地离退休安置专项323.5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军队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用、节日慰问费用和开展活动费用等支出。

4)烈士公祭专项5.8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9月30日烈士公祭日烈士陵园开展全市烈士公祭活动费用支出。

5)公厕维护专项2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烈士陵园公厕卫生及设施维修费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作性专项)共安排414.81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371.8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是2019年新成立的单位,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2020年增加了3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军移地离退休安置工作性专项

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97.77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89.57万元、大院维修、绿化服务45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360.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200平方米;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1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625.92万元,项目支出 391.3万元。本部门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91.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391.3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5.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三公经费预算数增4万元:主要是因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成立,2020年新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公务接待费4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2万元,主要是2020年度安排镇街各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及工作人员50人左右召开退役军人业务工作会议4次,每次会议需场地费、资料费、误餐费预计0.5万元,共需会议费用2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包括上级通知到各地进行有关业务工作培训10人次,预算每人每次0.2万元,共需培训费用2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无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本部门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