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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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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20-1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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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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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合作、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内外贸易、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对外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产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促进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建议,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牵头协调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协调全市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的有关工作;推动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商务和粮食流通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和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贸易发展规划、促进服务出口、服务外包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协助开展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协助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对外经济合作方案;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协调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多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捐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招商引资和承接产业转移的措施;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核准重大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投资,承担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规范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国家级、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会展业促进与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以醴陵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外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等活动。
(十二)负责全市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协调最低粮食收购价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粮食库存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障军队粮食供应。
(十三)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建议;负责全市粮食质量检测的有关工作;负责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收购行政许可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工作。
(十四)受省有关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省级储备粮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购销计划以及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县级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拟订县级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
(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粮食流通、仓储和加工设施建设的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后期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商务和粮食系统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2人,实有人数36人。内设科室9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人事教育股、法规股(粮食监测股)、电子商务股、内贸股、外经外贸股、投资股(联络股)、粮食发展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商务和粮食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6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1.2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61.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5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761.22万元,比上年减少169.76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造成部门经费紧张;重点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44.9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造成部门经费紧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61.2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00.2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54.37万元、津贴补贴78.07万元、奖金12.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万元、公用经费100.19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6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春秋两届广交会专项12万元。主要用于进一步了解掌握我市外贸企业参展成交情况。
(2)“三乡”座谈会专项4万元。主要用于带动项目投资,促进醴陵发展。
(3)招商接洽专项32万元。主要用于增加税收,带动就业。
(4)港、沪洽周专项工作经费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对接国际资本需求。
(5)市政府与中储粮签订补充协议应承担的费用专项35万元。主要按协议要求,支付相关费用。
(6)市级储备粮费用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保证醴陵粮食市场供应,保持社会稳定和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全市粮食安全。
(7)上级专项转移支付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为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持外贸出口企业补助金中的作用,确保财政资金投入能充分发挥效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68.19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62.27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性专项比上年减少58.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21.89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5.89万元、工程类8万元、会议定点服务16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3万元、其他服务8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527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61.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22万元,项目支出261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11万元,主要是因为控制接待标准以及同城不能接待。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6万元,主要是用于召开每个季度的招商引资项目签约会议,人数100-200人次,内容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3万元,主要包括开展其他培训,人数10-15人次,内容为其他培训。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统一公开。
本单位2020年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