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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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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20-1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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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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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金融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市政府金融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株洲市委和市委关于金融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分析国家、省和株洲市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以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加强服务、促进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统筹推进全市金融稳定改革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市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二)负责联系驻醴金融管理机构、金融机构和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做好支持配合、信息交流和监管联动工作;协调推动驻醴各类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组织推进全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发展;负责全市企业改制上市、挂牌等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上市公司资产并购重组;指导监督地方各类风险投资机构、基金的设立和发展工作。
(四)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内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督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五)组织协调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整顿和规范地方金融市场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
(六)负责金融安全区创建,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七)指导、协调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审核地方性金融机构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等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九)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人,实有人数4人。内设股室2个,分别为:综合股和发展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开的部门预算为机关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3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0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37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106.37万元,比上年增加106.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3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8.8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5.2万元、津贴补贴8.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99万元、公用经费12.57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7.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金融工作专项57.5万元。主要用于维护地方金融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本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5.57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5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9.8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6.8万元、会议定点3万元、政府购买服务12万元、其他服务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67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0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7万元,项目支出57.5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0.5万元,主要是因为新增单位,无上年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3万元(2020年政银企对接会,计划120人左右)。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
(七)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