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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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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20-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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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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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灯饰管理所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是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属于独立核算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照明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城市照明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全市城市照明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参与城市照明项目建设的审查、监管和验收。
(四)负责城市照明电费的核对和结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7人,实有人数8人。内设科室4 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维护中心、监控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包括本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灯饰管理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本单位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本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项目支出。(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4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1.1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7.1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7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3万元,重点专项支出579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748.33万元,比上年增加31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造成人员经费上涨;重点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3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69.3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55.14万元、津贴补贴28.28万元、奖金3.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9.74万元、公用经费23.09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5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城区主次干道高压钠灯改造及照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费专项150万元。主要用于城区主次干道高压钠灯改造及照明节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2)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费专项429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11)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11.9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2.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作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67.12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42.12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3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89平方米;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生产性服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74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33万元,项目支出579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0.5万元,主要是因为公务接待费减少。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0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1万元,主要包括计划本单位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人数1人,经费0.1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本单位2020年预算单位未安排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站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