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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3 访问量: 作者:醴陵市财政局 来源:醴陵市财政局 字体[ ]


 

 

 

醴陵市司法2020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司法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醴办[2019]26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都门监督检查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报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三)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申报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负责全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刑释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工作,指导、监督 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状况考核评议,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九)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十)负责政府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统筹规划全市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十二)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查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醴陵市司法局机关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作的正科级行政机关,现有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计划财务股、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社区矫正工作股。下设23个基层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48名。下属市法律援助中心为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公证处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5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及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普法、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法制工作专项、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政法转移支付经费、房屋租赁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68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2.0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682.0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70.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0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682.09万元,比上年增加69.28万元,主要原因是政府法制人员并入造成人员增加,运转发经费上涨,中央及省级转移支付经费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2.0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448.0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23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1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租赁费18万元;人民调解以奖代补经费8.5万元;普法经费10万元;法律援助专项5万元;办案及装备费106万元;法制工作专项经费6.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6万元;基层司法所工作经费12万元。

2其他资本性支出专项5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机关、司法所办公及办案装备购置。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作性专项)共安排109.7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50.3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证处专项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07.4万元包括:政府采购信息化设备20万元、办公办案通用设备68.4万元、车辆保险、维修、加油8万元、会议服务7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2万元、其他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236.56平方米;车辆 2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8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09万元,项目支出234万元。本部门共申报项目8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23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其中:重点项目8个,财政预算安排234万元,编制绩效指标8个。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2.1万元,主要是因为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政策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7万元,主要是85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及50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业务会议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7万元,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业务培训50人。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1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