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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7-03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财政局 来源:醴陵市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20-10179
- 发文机关:醴陵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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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部门:醴陵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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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17.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醴陵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提出建议并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为住房保障行业提供服务保障。
(二)负责全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销售、交易及棚户区改造的事务性工作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审批、实施保障性住房货币补贴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处理房改售房遗留问题。
(三)负责全市房屋中介服务和租赁的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全市城市直管公房的修缮、改造、设施建设、保护经营和租赁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城市房屋白蚁预防和灭治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房屋维修资金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太一综合市场运营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受理和调处涉及住房保障方面的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承担全市房产测绘及测绘成果审查备案、利用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住房保障信息汇集工作。
(六)承担市委、市人民政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0人,实有人数40人。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加挂房产信息中心)、人事教育股、财务股、工程技术股、市住房事务中心、市太一综合市场服务所、市白蚁防治所、市第一房管所、市第二房管所、市房屋租赁所、市房屋测量事务所、市房屋维修资金中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中心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预算。收入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等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35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358.5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5358.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36.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5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20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5358.51万元,比上年增加5465.17万元,主要原因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经费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0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358.5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858.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91.18万元、津贴补贴92.84万元、奖金15.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464.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1450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柳家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专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柳家湾保障性住房小区年底顺利交付使用,解决全市城区583户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民生工程建设。
(2)棚户区改造专项82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实事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完成房屋拆迁拆除工作。
(2)租赁补贴专项3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程,实事工程。对全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全部进行住房租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11):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20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0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70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部分人员调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3871.5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39.5万元、柳家湾保障房支出及大院维修、绿化服务等工程类3800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等服务类3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36119平方米;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14500万元。(详见附表16-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55.8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厉行节约。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20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3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会议40人次1.3万元。
2020年预算安排培训费6万元,主要包括干部职工业务学习培训60人次6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20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单位2020年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为0。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