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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8-2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

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醴陵市灯饰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其他

 

 

 

 

 

第一部分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是醴陵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二级机构,属于独立核算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本部门没有二级机构。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路灯和城市亮化建设、管理、维护的法律法规; 

(二)配合有关部门参与制定城镇路灯建设和亮化设施规划和计划;

(三)组织有关路灯和亮化工程的施工,负责城区道路、广场等公共照明、亮化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负责城区路灯和亮化控制系统及配电设施的维护管理;

(五)负责指导、审查、协调城区临街高层建筑的亮化工作;

(六)负责对城区新建路灯、亮化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初审,参与质量验收;

(七)负责对损毁道路照明、亮化设施的违法行为进行巡查;

(八)完成市政府和主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我单位共有内设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维护中心、监控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仅包括醴陵市灯饰管理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详见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569.6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891.21万元,减少25.4%,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813.1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39.71万元,占9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3.46万元,占2.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56.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84万元,占8.1%;项目支出2533.59万元,占91.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1987.61万元,减少26.7%,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9.33万元,减少27.4%,主要是因为项目建设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万元,占0.6%;卫生健康支出1.78万元,占0.1%;城乡社区支出2692.51万元,占9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34.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2.9%,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卫生健康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

3.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款)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33.11万元,支出决算为269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的公共照明电费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救济费;公用经费28.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4%,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1.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年初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数据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与上年相比数据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和运行维护费减少,与上年相比增加1.45万元,增长32.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1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95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活动内容。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5万元,主要是单位本级支出,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三公经费支出口径应在专业名词解释中予以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或其他有关部门要求需随同部门决算一同公开的绩效信息,放在第五部分公开)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9 年度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费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8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00%。本单位为共组织对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费一级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有关项目立项程序完整、规范,预算执行及时、有效,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绩效指标体系建设逐渐丰富和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第五部分 其他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62万元,增长24.1%。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路灯维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其他

本单位没有独立网站,因此只在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专栏中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第五部分

 

其他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成立于2010年9月,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副科级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在编人员8人,合同制人员11人。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维护室和路灯监控中心等4个内设机构,有专用维护设备高空作业车2台、皮卡1台。根据醴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字〔2010〕22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城市照明提供服务保障。2.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全市城市照明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3.参与城市照明项目建设的审查、监管和验收。4.负责城市照明电费的核对和结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5.承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09.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为1.7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2692.51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主要为维护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2019年基本支出总计17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46.79万元,公用经费支出28.91万元

(二)专项支出

1、2019年财政重点项目拨款计划安排资金28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533.59万元。

2、全年累计支出金额2533.5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10.07万元,资本性支出1483.55万元,对企业补助739.97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情况: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预算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为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工程质量,杜绝工程腐败,项目实行招投标,采取合同管理制。对资金的拨付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先报后审再批用”原则。

三、部门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主要分为日常维护和除日常维护以外的大范围抢修改造。日常维护项目分为路灯日常维护和亮化日常维护,是指日常维护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除日常维护以外的大范围抢修改造,由灯饰管理所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呈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的改造。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所有材料实施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拨款呈报市城管局、财政局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其中项目所需材料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醴陵市灯饰所在醴陵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璀璨醴陵、靓丽瓷城”城市亮化主题,按照“有路必有灯、有灯必须亮、街道河流有线条、高层建筑显轮廓、地标景点有画面”的工作思路,不断追求更高工作效率,确保城市公共照明工作更上一层楼。开展多项路灯专项整治工作,精益求精开展路灯日常维护工作,提升路灯设施管理水平,保证了城区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了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亮化工程维护建设,确保我市城区景观亮化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达到99%以上,同时保证了节假日景观亮化效果。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随着我市路灯总数逐年递增,路灯档次不断提升,路灯维护管理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由于专业维护人员偏少,有时维护管理不能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2、城区亮化照明建设项目区域较多,缺乏监管力度导致部分路段照明设施监管存在遗漏,损坏路灯管线、井盖等设施未及时修复,遗留安全隐患。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2020年要全面完善项目的质保期满验收、接管工作,面对即将接管的亮化设施数量,切实加强对新建亮化项目的维护管理,保证新建亮化设施的高效运行;

2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市民报修、“路长制”巡查巡灯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收集路灯、亮化维护管理信息,切实提高日常路灯、亮化维修的效率,确保路灯、亮化的亮灯率和设施的完好率;

3坚持不懈抓好公共照明日常维护管理、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教育,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加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智慧化建设,对集中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智能化控制覆盖面;

5、巩固亮化提质改造成果,加强学习,开阔眼界,打造城市夜景“微亮化”,在达到节能减排的同时,又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夜间氛围。

 

 

 

 

 

 

 

2019年度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成立于2010年9月,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副科级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干部职工19人,其中:在编人员8人,合同制人员11人。所下设办公室、财务室、工程维护室和路灯监控中心等4个内设机构,有专用维护设备高空作业车2台、皮卡1台。根据醴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编字〔2010〕22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照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城市照明提供服务保障。2.承担城市照明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为全市城市照明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3.参与城市照明项目建设的审查、监管和验收。4.负责城市照明电费的核对和结算等相关事务性工作。5.承担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2019年财政拨款项目主要为城区亮化及路灯设施(变压器、井盖、控制箱、灯杆、灯具及电缆线)的日常维护及专项改造,照明控制节能系统的运行维护。确保路灯亮灯率达98%,附属设施完好率达99%以上,故障处理率达99%。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19年财政重点项目拨款计划安排资金28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284万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年累计支出金额284万元,其中资本性支出基础设施建设284万元。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成立灯饰管理所目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考核我所的各项工作。我们紧密结合各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进行季度资金拨付申报,积极组织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采购、评审及审计等单位对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按规定严格审核付款明细,按照年初制定的资金计划执行各类款项的支付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城市亮化及路灯维护主要分为日常维护和除日常维护以外的大范围抢修改造。日常维护项目分为路灯日常维护和亮化日常维护,是指日常维护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及其他费用。除日常维护以外的大范围抢修改造,由灯饰管理所提出申请,经上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呈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的改造。

(二)项目管理情况。

项目所有材料实施政府采购,专项资金拨款呈报市城管局、财政局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其中项目所需材料实施政府采购,项目完成待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19年,醴陵市灯饰所在醴陵市委市政府及市城管局的坚强领导下,紧扣“璀璨醴陵、靓丽瓷城”城市亮化主题,按照“有路必有灯、有灯必须亮、街道河流有线条、高层建筑显轮廓、地标景点有画面”的工作思路,不断追求更高工作效率,确保城市公共照明工作更上一层楼。开展多项路灯专项整治工作,精益求精开展路灯日常维护工作,提升路灯设施管理水平,保证了城区路灯设施的安全运行,确保了路灯亮灯率达到99%以上。稳扎稳打有序推进亮化工程维护建设,确保我市城区景观亮化设施完好率和亮灯率达到99%以上,同时保证了节假日景观亮化效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1、2020年要全面完善项目的质保期满验收、接管工作,面对即将接管的亮化设施数量,切实加强对新建亮化项目的维护管理,保证新建亮化设施的高效运行;

2日常维护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数字城管、市长热线、市民报修、“路长制”巡查巡灯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收集路灯、亮化维护管理信息,切实提高日常路灯、亮化维修的效率,确保路灯、亮化的亮灯率和设施的完好率;

3坚持不懈抓好公共照明日常维护管理、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教育,严格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加强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智慧化建设,对集中控制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城市公共照明设施智能化控制覆盖面;

5、巩固亮化提质改造成果,加强学习,开阔眼界,打造城市夜景“微亮化”,在达到节能减排的同时,又能为市民营造良好的夜间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1工程建设管理还需进一步提升水平;

2随着我市路灯总数逐年递增,路灯档次不断提升,路灯维护管理工作任务也越来越重,由于专业维护人员偏少,有时维护管理不能保持最佳工作状态;

3城区亮化照明建设项目区域较多,缺乏监管力度导致部分路段照明设施监管存在遗漏,损坏路灯管线、井盖等设施未及时修复,遗留安全隐患。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19年度决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