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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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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19-09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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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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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艺术、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事业管理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戏剧、文博、艺术、图书工作;负责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和管理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负责指导非公有性文化机构、文化艺术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和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
(三)负责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等专项经费。
(四)负责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普及工作。
(五)负责促进全市动漫、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开展对外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交流活动。
(六)负责全市体育工作,组织全市性体育竞赛,参与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业余体校建设。
(七)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新闻出版活动(包括电子出版活动、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负责对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物的出版内容、印刷复制业和发行工作的监管;负责全市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和新闻出版领域的行政审核、审批、复议和监督工作;负责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指导、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
(九)负责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全市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并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负责监管从事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的民办机构。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 14人。内设科室6 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室)、社文股、广电股、群体股、市场管理股、政工人事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醴陵市文化馆;
2.醴陵市图书馆;
3.醴陵市李立三同志故居管理所;
4.醴陵窑管理所;
5.醴陵市体育运动学校;
6.醴陵市全民健身指导中心。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0年醴陵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送戏下乡”、“十三五”农村电影放映工程配套、“村村响”广播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5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5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958.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15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958.63万元,比上年减少152.29万元,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退休费、事业单位离退休不再纳入预算,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预算减少;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专项经费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8.63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15.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61.21万元、津贴补贴119.4万元、奖金11.2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7.3万元、公用经费137.63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43.4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专项120万。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的建设及巩固。
(2)“村村响”后续管理专项经费69.56万。主要用于农村广播后续管理、运营及维护费支出。
(3)老年体协专项经费22万。主要用于老年体协对老年人体育健身开展工作、协调、举办或参加比赛。
(4)市“十三五”农村电影放映经费24.9万。主要用于电影公司进农村送电影费用开支。
(5)“送戏下乡”专项经费28万。主要用于送戏曲进乡村演员劳务费、设备租赁费、交通费等用开支。
(6)全民健身工作经费8万。主要用于全民健身指导中心日常运转各项支出。
(7)参加省级和株洲比赛经费5万。主要用于体校参加省级和株洲比赛的各项支出。
(8)图书馆分馆建设及维护5万。主要用于图书馆分馆的建设和维护支出。
(9)2019年购书专款29万。主要用于图书馆购买书籍、增加馆内藏书等支出。
(10)设备维护及消防8万。主要用于图书馆馆内设备的维护和消防安全等支出。
(11)立三故居日常运转经费24万。主要用于对李立三同志故居进行日常的修缮、维护、管理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192.73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98.478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145.878万元、场馆维修和扩建700万元、绿化工程10万元、其他服务30万元、会议定点12.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21941平方米;车辆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 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5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5.17万元,项目支出343.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1个,财政预算安排343.46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1个。(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7万元,减少原因:本着例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19年预算安排会议费5.5万元,主要为省、市领导来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专项督查座谈会;上级领导及兄弟单位来醴考察、学习全域旅游建设座谈会;体育赛事举办经验交流会议。人数约每场30-50人,费用每场0.5万。
2019年预算安排培训费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广播村村响业务培训、户户通设备使用安装培训、乡镇文化站业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预计五期,每期参加人数约50人,每场费用约0.3万。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