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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查处违法建设监察大队2019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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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19-0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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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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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查处违法建设监察大队
2019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 收入预算
(二) 支出预算
(三)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查处违法建设监察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按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项目建设需要,依法按程序组织实施对四街两区控违内存量违法建设的强制拆除。
(二)履行对四街两区控违工作的督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通报给所属四街两区。
(三)协助四街两区对新增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四)及时上报新增违法建设的信息,适时监控和上报各类网络舆情。
(五)协调对市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摸底。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下达的突击性、临时性工作任务。
二、 机构设置
本部门公有编制人数28人,实有人数54人,并设8个内设机构,是副科级事业单位,分别为:1.办公室;2.财务室;3.法规装备股;4.执法一中队;5.执法二中队;6.执法三中队;7.执法四中队8.执法五中队。
三、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醴陵市查处违法建设监察大队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预算单位汇总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查违巡查租车专项、处理突发抢险专项、工伤医疗、保险等专项经费支出。(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3.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3.4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3.4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85.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27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为403.44万元,比上年增减32.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造成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增加。
五、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3.44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9.4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47.34万元、津贴补贴54.86万元、奖金6.0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5.91万元、公用经费95.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处理突发抢险专项7万元,主要用于抗洪抢险等突发事件的经费支出。
(2)查违巡查租车专项9万元,主要用于租赁巡查租车经费支出。
(3)工伤医疗、保险专项8万元,主要用于队员的工伤医疗费用和体检、工伤保险等支出。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11)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87.8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经费相应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50.5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14万元,大院维修、绿化服务30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6.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700平方米;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 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3.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4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车辆燃油、保险、维护等费用增加。
(六)会议费、培训费:
2019年预算未安排会议费。
2019年预算安排培训费2万元,主要是用于无人机操控培训,人数2人,两次培训,共计经费2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4.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做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