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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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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19-09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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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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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城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城区管理委员会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没有二级机构,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为市委、市政府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工作决策当好参谋。
(二)牵头、协调城建城管各单位工作。
(三)牵头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加强城市建设、城市管理。
(四)协助审核城市维护费的年度计划和经费分配方案,并对各单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3人,实有人数3人。内设科室3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考科办。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包括部本级,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城区管理委员会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委员会机关预算。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委员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4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37.4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0.7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37.49万元,比上年增加0.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等导致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49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37.49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8.99万元、津贴补贴4.22万元、奖金0.7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2万元、公用经费13.3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度无项目支出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3.3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7.2万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增加11.76万元,公务接待费和水费减少4.56万元,合计增加7.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75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3.25万元、大院维修、绿化服务0万元、购买服务1.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0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本单位无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所有“三公”经费均为自有资金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4.3万元,主要是公务招待费减少。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19年预算会议费、培训费未安排支出。
(七)其他事项。
1.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3.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支预算。
4.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预算。
5.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
6.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部门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
7.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部门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
8.本单位无门户网站,已在政府网站上统一公开。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醴陵市城区管理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