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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环境保护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5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9-0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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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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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环境环保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是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包含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测站两个二级机构,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窑炉改造及烟囱拆除,节能减排,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做好2个进入湖南省A类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和湖南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醴陵市生态红线的划定勘界工作以及醴陵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抓好醴陵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完工后的验收工作。
醴陵市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常规监测包括渌江四个断面8个点位和官庄水库、望仙桥水库共10个点位,每个月监测一次。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34个常规监测工作,使水质达到良好标准。地处地税局的自动监测点位需搬迁,搬迁后需建新的自动监测点,方便及时准确提供监测数据。
(二)加强环境监察工作,确保数字环保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营运,确保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及3个空气自动监测站正常运营,强化辖区内环境监管、污染控制、环境执法、生态保护工作,实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促使生态环境逐年好转。
(三)加强环境监测科研工作,提高污染治理能力与控制水平,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完成污染源普查这一专项工作,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排污权指标回购工作。
(四)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促进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创建绿色单位,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47人,实有人数78人。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环境监察大队、污控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生态股、总量股、环境监测站,各部门各施其职各负其责,财务实行局机关统一核算。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空气和水质监测站维护、烟囱拆除等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39.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39.31万元(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70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支出预算1239.31万元,其中:卫生健康支出28.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10.43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单位年初预算数为1239.31万元,比上年减少5.48万元,主要原因是2人退休且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统一发放;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9.31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809.3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288.88万元、津贴补贴118.16万元、奖金16.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9.92万元、公用经费245.36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43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环境治理工作经费130 万元。主要用于全市环境污染治理。
(2)空气和水质监测站维护费50万元。主要用于机动车尾气检测站、水质自动监测站及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营。
(3)烟囱拆除经费50万元。主要用于拆除烟囱10根、燃煤窑炉改造拆除2座。
(4)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100万。主要用于确保普查数据准确、完整,保证质量评估及普查工作顺利完成。
(5)回购排污权指标运转专项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解决新建企业排污权指标的量。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单位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共安排245.36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减少9.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了。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97.3万元。包括:政府采购货物32.3万元、办公大楼维修50万元、绿化服务15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4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4776平方米;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1239.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9.31万元,项目支出430万元。本单位共申报项目5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43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其中:重点项目2个,财政预算安排1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2个。(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5万元,比上年减少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40万元,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降低接待标准、减少接待批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19年预算安排会议费15万元,主要包括中央环保督察电视电话会议及污染防治攻坚战电视电话会议,参会人数200多人,会议宣传资料13万元,场地租赁费2万元。
2019年预算安排培训费50万元,主要包括百日攻坚、污染源普查、环保业务等培训,培训人员300多人,培训宣传资料40万元,伙食费5万元,场地租赁费5万元。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没有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