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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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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03/2019-09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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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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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相关总体规划、区域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与专项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国民经济运行。
(三)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创业等投资基金的发展和制度建设;承担企业债券发行的初审和申报工作,监督发债资金使用。
(四)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参与协调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及措施;统筹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投资项目,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措施;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牵头组织编制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承担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六)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规划,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研究提出新型工业化和产业集群发展的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发展规划,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贯彻落实国家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开发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制定统筹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规划;参与拟订全市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重大措施;组织编制全市产业园区(功能区)发展规划,拟订促进发展的措施;负责产业园区(功能区)综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措施;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参与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
(九)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统筹协调和优化能源结构;监测分析能源发展状况、运行和市场供求情况,做好全市能源的供需总量的平衡;提出推进能源体制改革的意见,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牵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工作。
(十)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措施并协调实施,负责节能监管工作;参与编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措施;综合协调节能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
(十一)研究拟订有关价格政策和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市场价格形势,组织实施价格总水平调控;协调和管理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
(十二)研究制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规划、措施,统筹推进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信用信息资源的整合与运用,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问题。
(十三)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有关工作。
(十四)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监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十五)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5人,实有人数35人。内设科室9个(含1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综合规划股、经济发展股、社会发展股、投资管理股、价格收费管理股、计划财务股、区域发展股、基础产业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醴陵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的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9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9.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99.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8.38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4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499.42万元,比上年减少13.8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经费减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9.42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19.4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108.73万元、津贴补贴67.52万元、奖金9.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万元、公用经费68.52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8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项目策划及项目前期费用专项8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详见附表11)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152.52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1.5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78.54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25.54万元、大院维修、绿化服务22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5万元、会议服务7.5万元、印刷项目服务4.5万元、培训服务7万元、其他服务10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1243.45平方米;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99.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9.42万元,项目支出80万元(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台。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37万元,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19年预算安排会议费6万元,主要是产业项目建设年动员大会,内容主要是动员产业项目建设任务下达,明确考核办法,人数约为300-400人,经费预算约为2万元,用于场地布置及资料费用;项目推进会,内容主要是项目建设考核评比及后期项目推进,人数约为100-200人,经费预算约为1.5万元,用于场地资料、宣传展板等现场布置、车辆、宣传费用等;每季度一次开、竣工活动,内容是项目开、竣工情况,人数约为120人,经费预算约为1.5万元,用于现场布置、车辆、宣传费用等;每季度一次项目看学议活动,内容为看项目建设现场情况,学习其他先进单位经验,找差距,明确今后工作方向,人数约为120人,经费预算约为1万元,用于场地布置及资料等。
2019年预算安排培训费0万元,无主要内容。
(七)其他事项。
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