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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9-02-15 访问量:次 作者:醴陵市财政局 来源:醴陵市财政局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9-09530
- 发文机关:醴陵市财政局
- 发布时间:201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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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六)会议费、培训费
(七)其他事项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5.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6.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2.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部门支出总表(分类)
13.政府性经济科目支出预算总表
14.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5.“三公”等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6.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17.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汇总表
18.市级专项资金支出方向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醴陵市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措施;拟订全市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国土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植树造林规划,提出森林覆盖率奋斗目标,并组织实施;指导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森林公园、林业工程项目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三)负责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和监测建档;组织开展森林分类区划界定;负责农村居民建自用住房占用林地的审批;负责编制审查森林分类经营和采伐限额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省管林场林木采伐证、木材出省运输证的核发;负责木材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凭证经营加工等林政管理;组织、指导林权、林地管理;负责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和林地的综合开发利用;负责调处山林权属纠纷工作。
(四)负责科技兴林工作;负责林业科研、科技成果申报;负责林业科技培训、咨询和推广应用。
(五)负责对林产品生产经营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市林木种子、苗木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指导林业企、事业单位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革新;负责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
(六)负责林业资金的投放使用和监督;负责依法征缴和管理林业基金;负责林业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拟订林业经营发展调节措施。
(七)负责森林病虫害的测报和防治工作,负责植物(林业)检疫工作。
(八)组织指导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负责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狩猎许可证的核发;加强野生动植物的流通管理和开发利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整顿野生动植物市场。
(九)指导市森林公安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案件。
(十) 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十一)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8人,实有人138人。内设股室 16个(含3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市森林公安局;市山林纠纷调处中心;市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市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站;市林场森工管理站;市林业中心站;市生态公益林管理站;市林政监督管理站;市林业技术推广中心;市木材检查管理总站;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市仙岳山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市水口山国有林场;市樟仙岭国有林场;市苗圃。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局机关预算单位,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
四、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9年林业局公开的部门预算为局机关。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归口管理、面向全市分配专项经费。(详见附表1-4)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07.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07.8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因上年结转数暂未最终确定,本年度收支预算中均不含上年结转数字。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4007.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15万元,农林水支出3910.92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年初预算数为4007.87万元,比上年减少58.0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07.87万元,具体安排如下(详见附表7):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00.1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包括基本工资719.06万元、津贴补贴293.29万元、奖金41.4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05.56万元、公用经费540.85万元等。
(二)项目支出
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2007.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其中:
(1)护林员补助专项 2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护林员工资
(2)重点防护林专项 200万元。主要用于重点防护林资金发放。
(3)三边造林专项68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三边造林,义务植树以及巩固封山育林成果。
(4)重点林区林农补助专项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造林补助。
(5)绿色生态醴陵建设专项64万元。主要用于在全市进行封山育林、义务植树、保护古树名木、实行退耕还林以及修建仙岳山森林防火隔离带等。
(6)林地变更专项10万元。主要用于形成我市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个体系”监测,“一个平台”管理。
(7)公益林数据库更新改造与林地“一张图”建设项目专项29.5万元,主要用于形成我市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个体系”监测,“一个平台”管理。
(8)造林补贴专项42万元。主要用于造林补贴的发放。
(9)退耕还林专项284.19万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资金发放。
(10)森林抚育专项3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抚育资金发放。
(11)2018年森林生态效益管护资金专项12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补助、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
(12)2019林路养护资金专项74万元。主要用于林路养护资金发放。
(13)油茶产业化专项16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醴陵“一县一特”油茶产业。
(14)2019年林业防灾减灾资金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灾害预防及防治。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本部门2019年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业务性专项)共安排540.85万元,比上年度预算增加58.7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651.33万元。包含:政府采购货物310.33万元、大院维修、绿化服务50万元、购买物业管理服务3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办公及业务用房6498.7 平方米;车辆 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货币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 套。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预算安排购置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0套。
(四)预算绩效目标: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400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00.18 万元,项目支出 2007.69 万元(详见附表16-18)。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减少39万元,主要是因为由于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六)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2019年预算安排会议费5万元,主要是森工企业安全生产会议,会议天数2天,人数120人,场地租赁及人员误餐等共计2万元;林业方面技术交流会议,会议天数2天,人数140人,场地租赁及人员误餐等共计3万元。
(七)其他事项。本单位2019年预算未安排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八、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即通常所指的“财政收入”,按照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预算法》,改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收入、上划中央收入、上划省级收入三部分构成。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八)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纳入本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局机关,本部门无下属预算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