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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畜牧兽医水产局2014年部门预算和 “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4-12-17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一、部门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株洲市有关畜牧、兽医、水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畜牧、兽医、渔业、饲料工业产业发展和相关科学技术研究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调查统计全市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和畜禽水产品供求情况等经济信息;指导畜牧、兽医、水产、饲料等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3、监督管理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质量监测和鉴定。

  4、监督管理全市畜禽、水产品种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5、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工作;负责兽医医政、药政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

  6、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渔业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项目的审核、申报。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收入包括公共财政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财政同级预算的行政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乡镇一级动物动物防疫人员的人员、工作经费、一些日常工作性专项经费等。

  纳入我局2014年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全市27个乡镇动物防疫站(所)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79.0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47.08万元;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拨款12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879.0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9万元,农林水事务开支672.27万元,其他支出125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754.0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2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重大动物疫病防疫防治工作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强制免疫疫苗购置费、市乡两级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包括27个乡镇动物防疫站):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0.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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