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 > 信息公开目录 > 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 > 2014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1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 发文机关:
- 发布时间:2015-09-11
- 有 效 期 :
- 所属主题:
- 公开对象:
- 发文字号:
- 公开部门:
- 状 态: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编委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
(二)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指导全市勘察设计工作,审核勘察设计和咨询单位的资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和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行业施工、监理、咨询、检验检测等企业的资质审核、报批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劳务管理;负责全市劳保基金统筹管理。
(五)负责全市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竣工验收备案;牵头组织市政工程和房屋建筑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审核报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和公用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城市供水、节约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重大行业科技成果的评审、推广应用;组织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市散装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改革、预拌混凝土推广使用等有关工作;负责城建档案和城市建设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开发利用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参与编制全市村镇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
(九)负责编制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城建工程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项目竣工结算的初审;负责建设行业综合统计工作。
(十)负责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
单位醴陵市灯饰管理所。2014年度收入总计2130.13万元,
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52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66万元,
其他收入拨款540.13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003.46万元,
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
医疗卫生支出12.4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城乡社
区事务支出1581.01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24
万元,其他支出10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
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0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4.53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2.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6.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64.49万元,主要为公共安全支出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4.4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可再生能源支出等方面(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73.27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21.73万元,原因为局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各单位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43.84万元,比预算减少16.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42万元,比预算减少5.58万元。
![]() |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4年部门决算数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