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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中共醴陵市委、醴陵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精神,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为市人民政府的工作机构。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改革总体方案,结合全市实际,拟定相应政策和具体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规范性文件;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职权,制订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规范。


  (三)拟定促进全市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的措施;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制订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划;负责对劳动服务企业、再就业基地和承担就业安置任务的中小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服务;制订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订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和跨地区就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本市劳动力外出就业和市外人员来醴就业进行管理。


  (四)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组织拟定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等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负责特种职业(工种)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工作。


  (五)拟定全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划;负责劳动合同鉴证、集体合同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仲裁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工作,审核定员定额标准;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归口管理的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审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


  (六)组织拟定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参与协调各类人员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关系;拟定国有企业经营都收入分配政策和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实施;审核企业工资基金和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的监督检查;拟定企业福利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拟定养老、失业、医疗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组织建立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指导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职工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的管理,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统计和信息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醴陵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醴陵市社会劳动保险局


  3、醴陵市医疗保险局


  4、醴陵市工伤保险局


  5、醴陵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4年度收入总计35436.9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4588.5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800万,其他收入拨款48.3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5432.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29709.95万元,医疗卫生4922.5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00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87.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2.36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7.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5.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3475.17万元,主要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67.89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07.28万元,主要用于醴陵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43.35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77.65万元,原因为局各部门及直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各单位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各单项支出均明显下降。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0.5万元,比预算减少5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85万元,比预算减少23.15万元。

 


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部门决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