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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1 访问量: 作者: 来源: 字体[ ]

  醴陵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醴陵市财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财政收支、财政预算工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株洲有关财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措施、改革方案,指导全市财政工作;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定各项宏观经济措施;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乡镇(街道)间及政府与企业间的分配措施,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措施。


  (二)拟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方法;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三)承担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市财政总决算与部门决算;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深化预算改革,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四)组织拟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本级国库业务,管理国库资金;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


  (五)负责政府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票据管理和彩票等管理工作。


  (六)拟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措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七)指导城区的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和乡镇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和监督。


  (八)负责政府性融资与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九)办理和监督市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负责市级的财政统发工资;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负责财源建设资金的管理和财政有偿资金的回收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和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报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会计函授的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范围内花炮主产区鞭炮烟花、矿产资源和基本建设项目的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2382.3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1856.45万元,其他收入拨款525.87万元。本年支出总计2354.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86.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63万元,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15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1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94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84.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63万元,金融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58万元,主要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方面(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55.88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6.64万元。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90.97万元,比预算减少6.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49万元,比预算减少0.11万元。

 


醴陵市财政局2014年部门决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