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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5-09-11 访问量: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 索 引 号 :103/201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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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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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株洲市有关价格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价格措施和重大价格改革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测、预测价格总水平变动,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价格预警与调控,参与重要工农业产品储备制度的制定,提出通过储备增减调节供求价格的建议。
(四)协调和管理全市商品价格、各种经营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
(五)负责管理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强制使用或指定配套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规范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
(六)负责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特殊时期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七)研究拟订通过价格和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金的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对筹措资金进行监管;参与拟订涉及价格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八)负责指导全市价格监督工作,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查处商品、服务价格和各类收费中的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并按照规定受理复议案件;负责组织定价听证和价格专家论证。
(九)负责组织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成本费用的监督审查;负责价格成本调查工作。
(十)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管理。
(十一)负责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工作;负责涉案价格鉴证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价格鉴证师的初审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价格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市际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企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
(十三)负责价格公示、价格信息、明码标价等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收入总计823.0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368.9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440万元,其他收入14.11万元。本年支出总计78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万元,其他支出407.42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94万元,主要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5.41万元,比公开的2014年部门预算数减少1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所有支出都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厉行节约、控制支出等总体要求执行。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22.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4万元。(详见《2014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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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物价局2014年部门决算数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