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根据醴陵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建设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醴陵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醴畜资利〔2018〕2号)以及醴陵市财政局《醴陵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醴财函〔2018〕39号)等文件精神,对验收合格拟奖补对象及奖补金额进行公告公示。
2019年10月11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株洲市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会同长庆示范区管委会一起对清潭村整村推进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经整改后符合验收要求,现将单位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奖补金额依据《醴陵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整村(片)推进实施方案》文件确定。
单位名称 | 法人代表 | 猪当量总数 | 奖补总金额 |
醴陵市来龙门街道清潭村村民委员会 | 李文怀 | 3064 | 459600元 |
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至1月23日,共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报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匿名电话、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举报受理电话:23283196、23281705
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