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一支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醴陵市2018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方案》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遴选数量
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地4所。
二、遴选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条件公开、自愿申请、合理布局、择优选择的原则。
三、遴选范围
构建“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教育培训体系。统筹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各类资源,支持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工作,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相应补助,鼓励市场主体建设实训基地和农民田间学校等教育培训场所,为职业农民提供各类便捷服务。
本次遴选的培育基地分4种类型,包括综合类基地、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和创业孵化基地。综合类基地是指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训、学习和创业孵化于一体的场所;实训基地是指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实际操作训练、提升实践技能的固定场所;农民田间学校是指按照互动式、参与式、启发式教学理念,为农民提供就近就地现场教学的场所;创业孵化基地是指为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实践,提供模拟承包经营、跟踪服务、政策咨询的场所。
四、遴选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有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计划,社会信誉良好,近三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所需的培训场所、教学设施以及能够维护基地运行的基本经费。
3.师资力量雄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根据教育培育对象的特点和专业,合理设置课程。
4.具有农民培训经验,熟悉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特点和规律。
5.工作积极主动,思想认识到位,愿意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的实训、创业孵化、跟踪服务等任务。
6.承担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任务的基地,业绩突出,可以优先考虑。
五、遴选方式
1.符合条件、有申请意愿的单位整理申报材料,填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认定申报表》(一式二份)。申报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实训场地产权证明或租赁承包合同复印件、实训指导教师资格证明复印件、教学及管理人员花名册、文字说明(基地生产经营情况,1500字左右)等。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专家,采取材料核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审核意见。
3.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将及时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六、申报时间:2018年11月25-12月2日,逾期拒不受理。
联系人:吴同胜,联系电话:23059322
醴陵市农业局
2018年11月24日
附表:
醴陵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基地申报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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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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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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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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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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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能力 |
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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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基本 情况 |
固定资产情况 |
万元,其中科研教学设备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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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员 情况 |
共有在岗人员 人,其中技术推广 人,科研 人,教学 人(专职教师 人,兼职教师 人),其他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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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 条件 |
自有教室 间 平方米。食堂 个,可同时容纳 人就餐。宿舍 间,床 张。实训场地 个,其中种植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畜牧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水产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农机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其他(请另附纸说明) 个,可同时容纳 人实训(见附件一)。已有专业数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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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费用情 况 |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累计15天,预计课堂培训 元,实训 元,参观交流 元,聘请师资 元,跟踪服务等信息化手段利用 元;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职业农民培育,累计7天,预计课堂培训 元,实训 元,参观交流 元,聘请师资 元,跟踪服务等信息化手段利用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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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 育 课 程 教 师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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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 名 |
职 称 |
主要研究方向 |
讲 授 课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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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已开展相关培训的情况及培训的主要方式 |
(如表格填不下,请另附页,并在附页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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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法人代表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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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农业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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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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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