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农药经营主体(农药店、农资电商、农民合作社组织):
为全面落实农药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农业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的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农药经营活动的下列情形,都应当依法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
(一)在我市从事农药(除卫生用药)经营活动的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人;
(二)从事农药经营服务的专业化病虫害统防统治的组织和机构;
(三)利用互联网经营除限制使用农药之外的农药的,电子商务在本市有实体店、仓储点、配送站等情形的。
二、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法定程序、应当具备的条件、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见附件。
三、申请办理的时间:即日起到2018年7月30日止。
四、注意事项
全市各农药经营主体收到通知之后,要认真对照《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的规定,认真完善硬件、软件设施设备建设,健全农药经营管理规章制度等相关条件,准备应当提交的材料,并及时申办。
五、办理机构:醴陵市农业局
六、办证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五里墩村(农业局113办公室)
办证咨询电话:0731—23059326。
附件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
附件2:农药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
附件3:申请办理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
附件4:有关说明
醴农发〔2018〕8号醴陵市农业局关于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醴陵市农业局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