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文件精神,经过家庭农场自愿申请,镇(街、示范区)农经部门推荐,市农业局审核(包括现场核查)等,拟认定醴陵市白兔潭镇洙塘村肖训田家庭农场等132家家庭农场为醴陵市2017年第一批家庭农场(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联系。
联系人:程江 联系电话:23283682
醴陵市农业局
2017年6月7日
根据《湖南省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湘农发〔2016〕294号)文件精神,经过家庭农场自愿申请,镇(街、示范区)农经部门推荐,市农业局审核(包括现场核查)等,拟认定醴陵市白兔潭镇洙塘村肖训田家庭农场等132家家庭农场为醴陵市2017年第一批家庭农场(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7日至6月13日。
对公示情况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联系。
联系人:程江 联系电话:23283682
醴陵市农业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