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农发36号)关于开展“十佳机关干部”“十佳共产党员” “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醴农发〔2016〕36号
醴陵市农业局
关于开展“十佳机关干部”“十佳共产党员”
“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激励全局广大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进取意识,树立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服务本领,提升工作效率。经班子成员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十佳机关干部”、“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三个十佳”)评选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践行“两学一做”,通过组织开展“三个十佳”评比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激情创业,勇争一流”,努力打造一支德才兼备、能干善干、充满活力的农业干部队伍,为实现“新创业、新醴陵,打造发展升级版、建好湖南东大门”战略目标作贡献。
二、评选原则
遵循民主、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注重评选出谋划发展有思路、开拓创新有实效、推进项目有业绩、攻坚克难有突破、务实干事有激情、扎根基层有耐心、不事张扬有贡献、团结协作有胸怀的干部。
三、评选对象和推荐名额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局在编在岗人员(不包括局班子成员和在农业局及所属单位工作时间未满1年的人员)开展。
1、“十佳机关干部”评选:全局机关在编在岗人员(包括基层站借调到局工作人员),共评选10名。局机关分线推荐,每条线由分管领导组织所分管的部门进行推选活动,按分线总人数的20%左右比例推荐评选人数。
2、“十佳共产党员”评选:全局在编在岗党员(包括机关支部、4个基层支部内党员),共评选10名。各支部按党员总人数的20%左右比例推荐评选人数。
3、“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基层站在岗人员,共评选10名。各个基层站按30%左右的比例推荐评选人数。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机关干部”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能忠实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作风踏实,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和创新,深入农村,联系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产业基地、合作社。
3、坚持长期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扶持产业发展深受农民欢迎,在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公认度高,工作业绩在同类干部中处于领先。
5、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局、醴陵市、株洲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者优先。
(二)“十佳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带头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保持思想上有先进性。
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行动上有先进性;
3、密切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关心群众,发扬优良传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上有先进性;
4、坚持与时俱进,刻苦钻研业务、勤奋工作、成绩突出,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的党性修养,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农业发展积极建言献策;
6、遵纪守法,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为党员群众公认,廉洁自律,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7、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局、醴陵市、株洲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者优先。
(三)“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能忠实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作风踏实,不断学习和创新,深入农村,联系专业大户、农业企业、产业基地、合作组织;
3、坚持长期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帮助农民脱贫致富,扶持产业发展深受农民欢迎,在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面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4、社会影响面广,群众公认度高,工作业绩在同类干部中处于领先;
5、年度内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局、醴陵市、株洲市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者优先;
6、能出色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为评选对象:
1、正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计划生育、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五、方法步骤
(一)推荐。各部门按照条件和名额,分线认真酝酿推荐对象,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核。
(二)申报。10月25日前,报送推荐材料(见附件),要求单位或基层党组织盖章及负责人签字,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材料(连同电子版); 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报送至邮箱875263282@qq.com,联系电话:23059311
(三)评选。评选采取考察评分和民主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评选对象的先进事迹进行核实,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评分,此项占总分的80%;随机抽取服务对象,客观公正的对评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此项占总分20%。二项分数折合相加后为总得分,以得分高低排序,确定30名“三个十佳”人选。
(四)公示。对三个十佳人选在局宣传栏上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对群众反映并经核实有问题的人选,由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递补。
(五)表彰。对评选出的30名“十佳机关干部”、“十佳共产党员”、“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由局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金。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朱思球
副组长:丁铁钢 唐哲明
成 员:乔德良 龙自启 梁平辉 朱印飞 刘平辉 涂雪菁
晏小虎 刘月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局人事教育股,由谭爱琼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七、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突出实绩,统筹兼顾,综合考虑,严格把关,保证质量,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二)在评选期间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等违纪行为。
(三)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频等媒介,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三个十佳”的先进事迹,使评选成为树立先进、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过程,成为全体干部职工立足岗位干事创业的正能量。
附件:1. “十佳机关干部”评选推荐表
2. “十佳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
3. “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推荐表
醴陵市农业局
附件1
“十佳机关干部”评选推荐表
推荐部门:
姓 名 |
| 性 别 |
| (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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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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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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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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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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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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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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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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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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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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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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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十佳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
推荐部门:
姓 名 |
| 性 别 |
| (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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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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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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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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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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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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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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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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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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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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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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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评选 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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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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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十佳基层农技推广员”评选推荐表
推荐部门:
姓 名 |
| 性 别 |
| (2寸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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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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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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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时间 |
| 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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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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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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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来 考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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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惩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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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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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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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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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评选 活动领导小组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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