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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依法行政报告

发布时间:2019-12-27 访问: 作者: 来源:法规股 字体[ ]

      我局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和各相关单位通力协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新思想,推进法治精神弘扬,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农业法治实践,推进农业法治文化建设,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制意识和厉行法治的自觉性,提升行政相对人、农民群众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听取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本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并从人员、经费上给予保障,安排20万元用于人员培训、聘请法律顾问、授课老师、购买书籍等,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为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法制理论、经济理论和专业技术理论水平,制定了学习制度规定,充分利用每月15日法律学习日,加强各方面理论学习,采取局里召集讲座辅导、科室辅导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机关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个学时。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每年的普法考试,近年来,我局每年的参考率、合格率都是100%  

3、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围绕涉农法律法规,明确普法责任,扎实做好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科普书籍800本,悬挂横幅40条,张贴标语600张,公布了投诉电话23059326、咨询电话23059318,全面提升群众农业法制意识,营造了农业行政执法良好氛围。配合市直有关部门搞好“三下乡”活动,举办了4期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人员300人次。

4聘请法律顾问,发挥积极作用。聘请了株洲市天舒律师事务所周晓华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进行法律论证、法律评估。到目前为止审查合同30余份,开出律师催告函两份,特别是在“生平一号”种子案和毒豆芽案中多次进行法律指导。为全局职工干部法律讲座3次,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增强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5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一是实施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以政府网站等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制定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审核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农业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农业执法工作服装管理规定、农业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监督与廉政制度、投诉举报受理和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建设,明确规定行政执法和农资监管职责部门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二、加强规范执法工作

1、执法证件严审核。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审查,通过专业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件,并进行备案公示,方能从事执法工作。今年,我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参与行政执法考试。根据实际需求,我局有1人参加并通过行政执法考试,获得农业行政执法证。坚决做到执法过程中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亮证执法。

2、重拳出击严检查。3月8日全国农资打假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有序有效开展了 “湘剑”护农春季行动、种子、肥料、农药专项整治等5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无证经营农药专项执法行动1次,限制使用农药专项执法行动1次,积极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和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至9月中旬,我市出动执法车辆156台次,执法人员485人次,检查门店455家次,检测水稻种子 139批次、抽检肥料20批次、农药124批次,检查标签1150张,立案查处5起,其中农药案件2起,种子案件2起,农产品质量案件1起。目前为止没有一起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3、两法衔接严落实。积极与检查机关、审判机关联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全面、准确实现信息共享,对案件存疑之处及时与司法机关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对农业执法过程中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4、案卷评查促提升。通过案件评查对行政许可、处罚案卷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更正、细化,做到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和水平。20191个经营劣质农药案卷评为湖南省 “2019年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三、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清理完善行政权力清单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改革部署,按照中央深化权责清单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新要求。及时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公布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责任清单问责机制,健全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

2、建立健全双随机公开制度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是推进政府监管机制体制改革,加强对行政执法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采取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依法对农资农贸市场和主体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推动社会监督。

3、公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我局配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清理、统计,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与国家、省级事项进行匹配,做到清理流程不缺、权力项目不漏。在“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录入政务服务事项307条,其中依申请类120条,无需申请类187条,公示事项内容包括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受理材料、办理时限等。同时,利用醴陵智慧政务APP,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民生事项通过手机即可办理、申办。

四、深化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1、推行农业综合执法。一是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按照“一个行政部门、一支执法队伍”的要求,调整归并执法机构。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农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积极与市人事、编办、财政、司法等相关部门沟通三定、人员编制等方面的工作。二是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人员编制锁定情况。依据整合划转范围和认定标准,我局对涉及农业综合执法改革的机构、编制、人员进行了全面梳理、甄别,摸底上报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拟锁定编制数为100名,拟锁定实有人数82人。目前正在等待批复

2、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按照“机构正规化、队伍专业化、装备现代化、管理制度化、执法规范化”的要求,将我市三大板块农业执法队伍进行综合改革,形成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办公场所固定、设备齐全、制度完善、规范化的执法队伍,大力推进我市农业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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