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选择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参与实施项目的 新型经营主体,切实推进我市重点产业扶贫工作,进一步提高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产业扶贫专项资金对贫困人口的帮扶作用,通 过产业发展实现贫困人口长期稳定增收,巩固脱贫目标,特制定 此方案。
一、总体原则
根据“四跟四走”的产业扶贫思路,选择项目发展前景好、潜 力大、效益高、规划科学、方案可行的项目,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投入大、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利益联结紧密的实施主体,采 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入选”的方式,确定为2020年度 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和实施主体。
二、申报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请
各项目实施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 情况,对照省、市产业扶贫工作相关要求向市醴陵市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以下简称“市产业扶贫联席办”)进行申请,编制项目申报资料。
(二)项目评审
市产业扶贫联席办具体负责重点产业扶贫项目遴选工作,分别 从扶贫、农业农村、财政、林业、商粮及相关业务指导部门中, 聘请熟悉扶贫产业开发项目建设相关政策人员组建评选专家小 组,小组推选组长1人。
根据申报情况,由市产业扶贫联席办及时组织召开评审组会 议,对各项目单位申报书及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提供 资料的真实性、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和市场发展潜力、企业主的信 誉度和社会责任感、风险防控措施到位程度、贫困户带动情况等, 并对相关指标量化打分(评分表附后),评审实行否决制与加分制 相结合,即申报列出的条件为否决制,凡是不符合条件的均取消 评审资格。为择优选取,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实施评分制度, 按评审分数从高到低排名。
(三)现场考察
由产业扶贫联席办组织人员对集中评审综合得 分由高到低,取前5名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财务制 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经营运行情况,产业发展前景,后 期发展潜力等方面。
(四)项目确定
公示公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选择项目,将评选结果 在市政府官网上公示10天,接受社会的监督。
组织实施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经局党委讨论 通过,再报送市分管领导进行审批。由农业农村局与经营主体 签订委托帮扶协议,明确权责,及时组织项目实施,经营主体必 须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内容组织实施,完成后编制绩效评价报 告。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合法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二)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并进行年度检验的企(事) 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且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金达500万元。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年产值达500万,近三年企业实现连续盈利,且三年累计盈利在200万元以上;
(三)独立核算, 能够提供生产、经营、财务等基本情况的资料,拥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有独立的财产处理权。
(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适销对路,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发展增产增效潜力大。
(五)持有有效机构信用代码证,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等管理系统中无不正常信息,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六)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 股份合作、就业安置等形式带动贫困人口 100人以上或50户以 上。
(七)申报主体需提交的资料。
1、2020年+经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实施方案;
2、营业执照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
4、无涉恶、涉棚等相关证明;
5、带动贫困户台账(有贫困户签字、村、镇盖章);
6、公司标志牌、产业发展、荣誉、产品质量建设等照片。
附件:
1、关于开展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竞争性立项的公告
2、2020年+经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实施方案(模板)
3、2020年醴陵市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评审表
醴陵市产业扶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附件1
关于开展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竞争性立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把我市特色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紧密结合,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人口的长效利益联结机制,调动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实现调优产业、稳定增收的精准脱贫预期目标,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2020年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的意见》(湘农联[2020]62号)文件,经研究,在全市范围内采取竞争性立项方式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2020年 6月 23 日15:00。
二、地点:醴陵市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三、项目实施主体条件
1、项目实施主体应具有一定的产业基础、经济实力、社会责任感、愿意参与产业扶贫的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所从事的产业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畅通的销售渠道,经营期间有一定盈利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项目实施主体应纳入了全市2020年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
3、项目实施主体确定的产业项目要适应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要求,符合绿色、生态、环保、高效等特征,养殖业应在本市禁养区范围以外。
4、项目实施主体诚信经营,无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无涉及“大棚房”、环保违规建设和涉黑涉恶等违规行为。
5、在市、镇、村三级指导下开展了产业扶贫工作,具有相应的产业扶贫业绩。
6、项目实施主体要服从农业农村、扶贫、财政等部门的监督,做好项目的实施工作,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签订帮扶合同、帮扶对象花名册、进度报告、绩效评价等,配合做好项目的检查、验收。
四、利益联结模式
通过直接帮扶、委托帮扶、股份合作、资产收益等模式,由项目实施主体与贫困人口结成利益联结共同体。
五、项目政策
扶贫主体享受的财政补助资金,直接帮扶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0%,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不超过项目财政资金规模的25%,其余项目财政资金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测算到贫困人口。
六、项目实施要求
1、采取直接帮扶方式的,量化到贫困户的资金可以作为扶贫主体直接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建设生产设施、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于市场价),并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直接帮扶贫困户的农产品,受益年限不少于5年。
2、采取委托帮扶方式的,受托龙头企业等扶贫主体前5年年分成比例不低于投资资金8%的收益;5年期过后,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3、采取股份合作帮扶方式的,前5年应对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8%;5年期过后,入股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七、立项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专家现场打分,按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并充分尊重企业意愿。
八、有意愿者请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及企业汇报资料(企业介绍+扶贫业绩)、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相关材料参加。要求提交材料情况真实可靠,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即取消竞标资格。
九、联系人及电话:李中元 23677123
附件2
2020年+经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实施方案
(模 板)
一、概述
(一)经营主体基本情况。包括注册登记、经营范围、法定 代表人、公司信誉代码、财务状况等。
(二)建设主体发展概况。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包括区域范 围、基地面积加工销售等、发展规划、投资规模等。
二、建设现状
(一)基础设施条件。水、电、路、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 设,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科技水平。
(二)产品质量安全。企业品牌建设情况,“两品一标’’认证、 生产投入品监管情况、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产品质量安全追 溯体系、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建设情况。
(三)产业融合发展。生产、加工、物流、营销信息化建设 等情况。
(四)扶贫带动情况。已经与贫困户利益连接、收益模式及 收益情况。
三、建设任务
(一)建设内容。包括实施内容与规模、绩效目标、实施进度。
(二)资金使用。明确建设资金使用(包括中央资金和自筹 资金)明细配置计划,包括组织保障、 资金实施保障、资金筹措等。
四、经营主体帮扶措施
项目建设与贫困人口的利益联结模式,利益、分红约定等。
五、效益分析
项目实施预期包括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情况。
附件3
2020年醴陵市省重点产业扶贫项目评审表
被评单位: 评委编号:
序号 | 评审指标 | 具体评审内容 | 评审结果 | |
是 | 否 | |||
1 |
资质审核 (任意一项 不合格即为 否决票) | 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营业执照为准) | ||
注册并实缴资本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 ||||
提供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且产值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 | ||||
是否存在涉棚、涉黑、环保违建、信誉不良等不良行为 | ||||
内 容 | 分值权 重(分) | 评分 | ||
2 | 组织 运营 情况 (50分) | 项目实施内容符合地方特色,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潜力大。(各评委可根据申报项目产业情况自行计分) | 20 | |
企业经营良好,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且有盈利的计8分,每增加200 万(含)加1分,最高计15分 | 15 | |||
产业链较完善,融合一二三产的计7分,有配套仓储、 烘干或冷链设施的计8分 | 15 | |||
3 | 风险 评估 (10 分) | 建立了风险防控机制,含购买特色产业保险的(不含 政策性保险),计5分 | 5 | |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技术培训,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并 能提供专业技术证的计5分 | 5 | |||
4 | 带贫情况 (20 分) | 带动贫困户达到50户或100人以上的,计15分,每 增加10户(或20人)以上加1分,最高计20分 | 20 | |
5 | 质量体系 | 有使用农产品身份证管理、合格证制度等食用农产品 质量溯源体系的计5分,获得市级以上品牌、绿色食 品或有机食品认证的计5分 | 10 | |
6 | 信誉情况 (10 分) | 省级龙头企业计10分、市级龙头企业(含示范社、家 庭农场市级及以上)计5分 | 10 | |
合计 | 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