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 > 农业公开
发布时间:2021-06-15 访问:次 作者: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精神,按照“谁处理补贴谁,谁收集补贴谁”的原则,现将株洲市财政局下达株洲市城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举报受理单位:醴陵市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电话23283196.
附件:6-10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
编辑:醴陵农业农村局